服务项目
副标题

一、委托运营(EOT

      EOT(Establish-Operate-Transfer),即“接管建立—经营—移交”。受甲方委托,接管甲方现有供热系统设施,与客户签订委托合同;根据甲方需求更换改造旧供热设施,负责供热系统运行管理,利用自身节能技术合理供热,保障优质供热及供热工作的顺利完成。合同到期后,将供热系统设施完好移交甲方。


二、投资管理(BOT)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其实质是根据政府或甲方需求,与其签订协议,获得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由我公司对锅炉房进行投资建设、经营,通过向用户收取供热费来回收投资成本及获得投资回报;特许经营权到期后,我公司无偿将供热设备转让政府或甲方。


三、所有权经营(BOO)

      BOO(Build-Own-Operate),即建设—拥有—经营。通过政府赋予的特许经营权,建设并经营锅炉房供热系统设施,利用自身技术优势为用户提供供热服务。我公司拥有经营权和所有权,项目的所有权不再转交给政府。


四、收购管理(TOT)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移交—经营—移交。TOT模式是国际上较为流行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通常是指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将建设好的项目的一定期限的产权或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投资人在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得到合理的回报,双方合约期满之后,投资人再将该项目交还政府部门或甲方的一种合作方式。


五、合同能源管理(EMC)

      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即合同能源管理。通过与甲方签订节能服务协议,以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目的,为甲方提供项目设计、节能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一系列节能服务。在合同期内,按照合同约定收回投资并与甲方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全部节能效益和节能设备归甲方所有。


六、公私合作经营(PPP)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经营。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